常見問題

Q1 為甚麼需要防火管理人?

依消防法第13條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消防防護計畫。

  • 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等)、視聽歌唱場所(KTV等)、酒家、酒吧、PUB及酒店(廊)。
  • 保齡球館、集會堂及三溫暖。
  • 觀光旅館及旅館。
  • 醫院、療養院、榮譽國民之家、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限機構住宿式、社區式之建築物使用類組非屬H-2之日間照顧、團體家屋及小規模多機能)、老人福利機構(限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失智照顧型之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護理機構(限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限住宿式服務機構、日間式服務機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及精神復健機構。
  • 捷運車站、鐵路地下化車站、鐵路高架車站(招呼站除外)及高速鐵路車站。
  • 觀光工廠。
  • 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撞球場、健身休閒中心、運動訓練班及遊藝場所。
  • 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商場及超級市場。
  • 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圖書館及博物館。
  • 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其收容人數(含員工)在一百人以上之供香客住宿等類似場所。
  • 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其員工在三十人以上之高度、中度、低度危險工作場所或機關(構)。
  • 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及咖啡廳。
  • 學校、總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補習班或訓練班(運動訓練班除外)。
  • 收容人數在一百人以上(含員工)之寄宿舍及招待所(限有寢室客房者)。
  • 收容人數在三十人以上(含員工)之幼兒園(含改制前之幼稚園、托兒所)、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限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有收容未滿二歲兒童之安置及教養機構)。
  • 收容人數在三十人(含員工)以上之視障按摩場所。

Q2 防火管理人訓練目的?

  • 落實消防法,強化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 提昇事業單位防火管理人消防專業知識、激勵消防專業精神,落實消防防護計劃及其他防火管理事宜,以確保公共安全。
  • 增進消防防護計劃防火知能,建立全民防災共識,保障人民生命與財產之安全。
  • 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各類場所防火管理人才,推動防火管理各項業務,以達到(自己財產,自己保護)之目標。

Q3 防火管理人資格證書如何取得?

經直轄市、 縣(市) 消防機關或中央消防機關認可專業機構, 接受12小時以上之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擔任。

依法每3年至少接受複訓1次, 方能繼續擔任防火管理人之職以維護場所安全。

Q4 如果沒有防火管理人會有甚麼影響?

消防法第四十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且供營業使用場所,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未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訂定消防防護計畫,或違反同條第三項規定未訂定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有發生火災致生重大損害之虞者,並得勒令管理權人停工,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非經依同條第四項規定備查,不得擅自復工。

Q5 防火管理人課程時間需要多久?

首次上課為初訓, 上課時數為12小時(一天半課程);複訓上課時數為6小時。

Q6 防火管理人課程費用?

防火管理人初訓定價4000 特價3200, 複訓定價2000 特價1600。

Q7 教室地點?

台北市教室 : 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部)

新北市教室 : 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29之1號13樓 (板橋區農會大樓)

Q8 報名方式?

電話報名:02-22722688

傳真報名:02-89681919

※ 上課請準備1吋相片 2張、 身分證影本一份 (參加複訓需繳交原證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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